《瑜伽师地论》卷第一 


【资料图】

弥勒菩萨说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

本地分

释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第一(之上):第五、解题目者,首称「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解云:「瑜伽师地论」者,前乃标一部之总名也。印度本音,称曰瑜伽,唐无正名。如瞿通九义,无当一名,故置本音。今安瑜伽,意亦如是,且就一义,名曰相应。《释论》总出体云:「谓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瑜伽,一切并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此中意说,三乘所有境、行、果法,并名瑜伽。其境与行、果,其行与果法,并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方便善巧之体,若依十度,以后得智而为自体;显内显外二善巧故,唯以别境慧为其体性。今此善巧,依《释》下文,以作意、慧二法为性。若于此作意,复于此证达,故境、行、果皆不相违,注心洞融并不乖故。

按《释论》中,境、行、果三,各各别释。

境中,有总有别。总中云:「谓一切境无颠倒性、不相违性、能随顺性、趣究竟性,与正理、教、行、果相应,故名瑜伽。」如次四境,与理、教、行、果,相应不违。诸心所缘,名之为境,诸智所证,名之为理,理深境浅。心所取境,无颠倒性,即所执无,有为、无为有;与智所证,理不相违,其我法有,有、无为无。境颠倒性,情解谓然,非实如是,不顺正理故。境无倒性,与理相应,境不违教,能随顺行,能趣究果,准亦可知。或四即是四重二谛,此四境与理、教、行、果,共相应故。

别释境中,引其五教以成六境。一、或说观待等四道理名瑜伽,此四总摄一切正道理故;或说二十四不相应行中一名瑜伽,因果相称故。此二并如〈决择分〉等处处广说。二、说染净无性名瑜伽,除违契顺最为胜故,如《大梵问经》等。三、说真如名瑜伽,理中最胜,一切德相应故,如《楞伽经》。四、说从一法增至百法皆名瑜伽,法门虽别,义无违故,如《大义经》。五、说蕴、界、处、缘起、谛等皆名瑜伽,摄一切境,顺机宜故,如《广义经》。解云:此中初三,依他、所执、圆成实,如次配之。此六境皆具无颠倒等四性,顺四种法故。

行瑜伽中,亦有总别。总云:「谓一切行更相顺故,合正理故,顺正教故,趣正果故,说名瑜伽。」

别有十七:一、《辨瑜伽师地经》说正修诸行名瑜伽,总摄一切相应行故。二、《月灯经》说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名瑜伽,此于一切顺果中最为胜故。三、《大分别六处经》说止观平等运道名瑜伽,众行主故。四、《海慧经》说修三摩地名瑜伽,住心发行,此最强故。五、《显扬论》等说信、欲、方便、精进四法名瑜伽,此四通生一切行故。六、〈闻所成地〉别辨世、出世等九道名瑜伽,会理除惑,位别胜故。七、〈修所成地〉总辨修习诸对治道名瑜伽,为乐略者总说修故。八、有处说缘诸地所摄无倒智名瑜伽,行中胜故。九、有处说方便善巧或唯方便名瑜伽,作意与智发行胜故,或就最初发悟胜故。十、《功德实性经》诸缘起观名瑜伽,于出生死最为要故。十一、《正行经》说正见等八支圣道名瑜伽,趣涅盘城,此为胜故。十二、《毗柰耶经》说修戒等名瑜伽,戒定慧学,因中胜故。十三、《大义经》说修一切世、出世行分位差别皆名瑜伽,正行阶位相符顺故。此上说三乘通行,下四唯大。十四、《慧到彼岸经》说观空作意名瑜伽,发起大行,此最胜故。十五、彼经复说慧度名瑜伽,导大乘行,此殊胜故。十六、余处说此慧度所摄无分别定名瑜伽,能发一切胜功德故。十七、余处复说菩萨慧、悲平等双转名瑜伽,能证无住大涅盘故。

果瑜伽中,亦有总别。总云:「谓一切果更相顺故,合正理故,顺正教故,称正因故,说名瑜伽。」

别释中,引七教:一、《分别义经》说力、无畏不共佛法名瑜伽,伏诸魔,制异论,胜余乘故。二、《殊胜经》说佛无住涅盘名瑜伽,尽未来际无所住故。三、《大义经》说佛地无分别智及大悲名瑜伽,自利利他常无尽故。四、《辨说瑜伽师地经》佛地功德皆名瑜伽,穷于法界无断尽故。五、《分别三乘功德经》说三乘果德名瑜伽,皆与正理等相应故。六、《赞佛论》说三身、三德皆是瑜伽,一切果德不相离故。七、《集义论》说果位所摄有为、无为诸功德聚皆是瑜伽,等至究竟和合位故。

此说境、行、果名为瑜伽。

前于初标说「等」字者,《释论》复言:「如是圣教,亦名瑜伽,称正理故,顺正行故,引正果故。」此文可解,理入境中,故更不说。「有义:正取三乘观行,说名瑜伽,数数进修,合理顺行,得胜果故。境、果、圣教,瑜伽境故,瑜伽果故,诠瑜伽故,亦名瑜伽。」然观上下,今古所解,合为四类:一、唯取行;二、取境、行、果三;三、唯取教;四、此三并。如《释》说。前来传解:一、境;二、理;三、行;四、果;五、得果既圆,利生救物,药病相应。前后合有四种。

有释:此中四义,故曰相应。一、教理玄会;二、行果冥符;三、智境克谐;四、空有不二。夫教不会理,则龃龉而难趣;行不符果,则修造之功虚;智不谐境,则照物之功僻;有不即空,则取舍之情见。

梵言阿遮罗,此云师,有调化之功,匠物适机,群徒所放之美称也。《释论》解云:「三乘行者由闻思等,次第习行如是瑜伽,随分满足,辗转调化诸有情故,名瑜伽师。或诸如来证瑜伽满,随其所应,持此瑜伽调化一切圣弟子等,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师。」

梵云步弥,此云地者,生成住持义也。始自五识,终暨无余,凡圣因果,统无不备,皆具能生成住持,有类于地,故云也。《释论》解云:「地,谓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摄义。是瑜伽师所行境界,故名为地,如龙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或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自法,故名为地,如稼穑地。或瑜伽师地所摄智,依此现行,依此增长,故名为地,如珍宝地。或瑜伽师行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为地,如牛王地。或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等,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盘瑜伽中故,是彼所摄,故名为地。或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故,如国王地,是故说名瑜伽师地。」

解云:其境及所摄,各唯一解,依、行二种,各有二解,合六番释也。

梵云舍萨怛罗,此云论。《释论》云:「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故名为论。」《俱舍论》云:「教诫学徒,故称为论。」

然则师有瑜伽,瑜伽之师,依主释也。瑜伽师之地,亦依主释。瑜伽即地,二体无别。地是所诠,能诠即论,瑜伽师地之论,亦依主释。合为瑜伽师地论,有三释。

《释论》问云:此论既有五分,何故但名瑜伽师地?

答:有三解。初解者,初分名地,后四不名地,故云「就初立名,故无有失」;二解、一切法皆是瑜伽师地,以瑜伽师用一切法为依缘故,此中存略,且说十七;三解、十七地具摄一切文义略尽,后四分皆为释十七地中要文义故,亦不离此。后二解,五皆名地。此若但言瑜伽地,不知是谁之地,故标师名。但言师地,不言瑜伽,不知复是何师之地,由此总言瑜伽师地。但言瑜伽师,不说地者,不欲唯明瑜伽,假师欲说彼师所依地法,令顺修学,成彼师故,证彼地故。

言「本地分中」者,是部中之别称也。梵言怛罗,此云本。此诸大格宗明诸地,地不自照,开五分以明旨,五分虽别,会归于诸地,是故初分名之为本地,如前释。梵言婆祇,此云分中。分者,支别也。论虽百轴,约地辨宗,宗不烦显,支别开五,故谓之分。中之言内。

言「五识身相应地第一」者,是位中之初题也。梵言般遮,此云五。毗若南,此云识,了别为义。《释》解五识,从根立名,有三义:一、眼等根是眼等识不共所依;二、亲依,眼等利钝,识明昧故;三、同时依,必俱有故,非如意等。《对法》、《唯识》云:「随根立名,具五义故。」

梵言迦耶,此云身。身者,有三义:形碍、依身、体聚义。〈决择分〉言,五识所依,有形碍故,由此名身。若尔,眼等必依,何不名身,独身名身?前四依身,身为所依,故独名身。若尔,心亦依身而转,何不名身?有色界中,心依身转,无色不尔。眼等必依身根方有,故可名身。如《释论》言:「又必不离所依身故,犹如身受。又依义体义故,并名身,如六思身、六识身等。」前二不共,此乃通名。

梵言三般罗音讫多,此云相应。《释》有三义:一、依五识身建立此地,故名相应。如律中说王相应论、贼相应论。二、五识相应心品,总名相应。此地虽明多法,以心、心所胜故别说,此实时、依、处、事等义名相应。三、摄属义,谓此地中说五识身所摄属法,即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故名相应。地亦如前。

梵言钵剌闼摩,此云第;乃十七中之创首,故称第一。

第六、释本文者,此论唯有正宗,无初后分。就文大判,总有五分:初五十卷名本地分,略广分别十七地义;次三十卷名摄决择分,略摄决择十七地中深隐要义;次二卷名摄释分,略摄解诸经仪则;次二卷名摄异门分,略摄经中所有诸法名义差别;后十六卷名摄事分,略摄三藏众要事义。

就初分中,有十四段,虽复明十七地,而合有寻等三地为一,合有心、无心二地为一故。谓第一卷初半是五识身相应地;从第一卷半并第二、第三卷,合二卷半是意地;次七卷是有寻等三地;次二卷半是三摩呬多地;次第十三卷中一纸余是非三摩呬多地;次第十三卷中一纸许是有心、无心二地;次第十三卷中及第十四、十五,合二卷半是闻所成地;次四卷是思所成地;次一卷是修所成地;从第二十一至第三十四半卷,合十三卷半是声闻地;次第三十四卷中后半卷是独觉地;从第三十五至第五十卷半,合十五卷半是菩萨地;次第五十卷中二纸余是有余依地;次后两纸余是无余依地。

就五识身相应地中,初问答标列十七地名,后随别解释。初文虽总标列十七地而少,故寄五识地明之。于中有五:一、问;二、答;三、征;四、显;五、结。显中有二,谓颂、长行。若依《释论》,分为四文:初、总问答;二、更征举;三、列名;四、总结。

云何瑜伽师地?

问起三因。初云:问者先闻诸经所说瑜伽师地,其义未了,故为此问。或作论者先总受请,欲为解说,自假兴问。又发问者有五:一、不解故问;二、疑惑故问;三、试验故问;四、轻触故问;五、为欲利乐有情故问。今是第五问也。

谓十七地。

但答十七。

何等十七?

释第三、征何等十七。

韩清净《披寻记》:「本地分者:略说此论,总有五分,《瑜伽师地论释》云:一本地分。略广分别十七地义。二摄决择分,略摄决择十七地中深隐要义。三摄释分,略摄解释诸经仪则。四摄异门分。略摄经中所有诸法名义差别。五摄事分。略摄三藏众要事义。今依最初本地分中所显十七地义,随文略释。当知此中教导理趣,应是分别法相摩恒理迦所摄;为瑜伽师之所依止。望余四分此为根本;得本地名。余明所摄,略摄一切解释此故。」

根据《瑜伽师地论释》的解释,《瑜伽师地论》一共有五分:〈本地分〉,〈摄决择分〉,〈摄释分〉,〈摄异门分〉,〈摄事分〉,一共是这五分。

第一分叫做〈本地分〉,就是根本的瑜伽师地。以这一分为根本,所以称之为〈本地分〉。〈本地分〉,它是根本的瑜伽师地;这里面说了十七地,都是属于瑜伽师地的,瑜伽师的境界。略广说明三乘根本十七地的意涵。内容可以归纳为境、行、果三相。

第二分叫〈摄决择分〉,是解释瑜伽师地的深隠要义,就是解释〈本地分〉的不容易明白的精要之义。

第三分叫做〈摄释分〉,是解释的释。《四阿含经》里面究竟说的什么呢?它把它分成多少类,统一起来,叫做〈摄释分〉。《阿含经》的内容,通说一切《阿含经》的内容,那叫做〈摄释分〉。

第四分就是〈摄异门分〉,解释经典中诸法名义差别。

最后一分叫做〈摄事分〉。〈摄事分〉里面说的什么呢?就是解释《杂阿含经》。这一部分印顺老法师把《瑜伽师地论》的文,和《杂阿含经》的文会合起来了,所以叫做《杂阿含经论会编》。

〈本地分〉一共是五十卷,一卷至五十卷。〈摄决择分〉是三十卷,五十一卷至八十卷。〈摄释分〉才二卷,八十一卷至八十二卷。〈摄异门分〉也是二卷,八十三卷至八十四卷。到最后一分〈摄事分〉是十六卷,八十五卷至一百卷。

依最初〈本地分〉中所显示十七地的道理,随着文字简单的解释,可以了知此中教导的目标与重点,其内容应归属分别法的体性(本质)、相状(事象)的摩怛理迦藏所摄。「摩怛理迦藏」为「阿毗达摩藏(论藏)」的别名,可以说「摩怛理迦」就是「论」;修行以理趣为本,则由论藏的演绎导引而生,故「摩怛理迦」的本义为「本母」,又意译为「本行」。而此中演绎的方法是将所有的法义集合在一起,用「论议」,即问答的方式解释其中的道理,十七地大部分的文都用此方式表达,为瑜伽师(修行人)的依止处。

〈本地分〉为全论之根本,是其它四分所依止,犹如大地为万物所依,故标名〈本地分〉。余四分的说明,以标〈摄〉字为首,如〈摄决择分〉、〈摄释分〉、〈摄异门分〉、〈摄事分〉。「摄」是将十七地部分的文摄取过来,用不同的角度来解释。

延伸阅读:

《瑜伽师地论释》:「瑜伽师地论释」(CBETA 2020.Q3, T30, no. 1580, p. 883a3)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1580_001

- 喜 欢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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