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事诉讼开庭被告不出庭的处理方式有: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找法网提醒: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二、民事诉讼被告享有哪些权利

民事诉讼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三、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民事案件开庭程序为:

1.开庭前的准备

2.庭审调查。

3.法庭辩论

4.法庭调解:

5.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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