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扬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了解到,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拟对6名同志推荐申报江苏省见义勇为称号候选人予以公示。

附:拟推荐申报对象简要情况及事迹

2、王永芳,女,73岁,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胡庄村村民。


(相关资料图)

2023年2月1日16时,有精神病史的前科人员桂某拿着水果刀,在一超市门口无端伤害路人。路过的女孩高某某(2013年12月出生)被桂某一刀戳中腹部。与高某某同行的房东王永芳随即将其护在身后。桂某见状,持刀对王永芳胸部猛捅一刀。王永芳不顾自身剧痛与流血,死死拽住桂某衣服,避免对方继续伤害高某某,高某某借机逃离。随后,桂某将王永芳踹倒在地,对其臀部再捅一刀后逃离。公安民警到场后,将桂某抓捕到案,同时将王永芳和高某某送往西区市人医紧急治疗。经诊治,王永芳胸部、臀部受伤,伤情鉴定构成轻伤。

3、黄建波,男,51岁,四川成都人,扬州跃进桥李氏传家菜饭店厨师。

2020年5月24日6时许,广陵区万马滨河城公寓楼,一名女子醉酒后双腿倒挂在八楼外侧的晾衣架上。在无法入室施救的情况下,黄建波从其隔壁的外墙借助晾衣架攀爬接近该女子,全身伏在外墙花架上拉住该女子,后在其他人员的帮助下将醉酒女子拉进室内,使该女子成功脱险。

4、王万亮,男,46岁,高邮市佳禾路10-4号,明亮宴会厅负责人。

2023年4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佳禾路13号居民家中突发火情。附近饭店的店主王万亮听到外面的呼救声,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从店内冲到现场,拉下外墙电闸,不顾个人危险冲进院内,将被困的潘阿姨祖孙送到安全地带后,又立即折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踩着窗台、顺着电线杆爬到隔壁北平台二楼顶,用砖头将起火房屋的房顶砸开一个洞,用水管往房内浇水灭火。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后,王万亮一直在现场协助消防队员救火,直至排除危险,王万亮才放心离开现场。

5、许艾春,男,51岁,宝应县曹甸初级中学老师。

2023年1月1日上午9时许,宝应县曹甸镇樱花大道邵沟河边突然传来求救声,路过的许艾春循声立即奔向河边,他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立即脱去棉衣,不畏严寒,赤身跳到零下4、5度的刺骨河水里,拼尽全力将落水者托举出水面,最终在其他群众的齐心协力下,成功将落水者救上了岸。

6、金德朋,男,62岁,仪征市青山镇长山村大东组村民。

2020年7月29日6时许,在仪征市石桥河边晨练的金德朋,发现离岸5米左右的河水中有人在拼命挣扎,他立即跑向河边,翻过河边栏杆,一跃扎进水中,急速向落水者游去。当游到落水者身边时,金德朋抓住落水者的手往岸边拉,由于石桥河刚被清理过,河边特别滑,没有落脚的地方,金德朋潜到水底,抱着落水者腿向上举,将落水者的头浮出水面,再抱住她向岸边靠,终在周边群众的协助下将落水者拉上了岸。由于金德朋及时出手相救,落水者的生命得到了挽救。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秦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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