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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朝阳区东湖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慧谷时空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南侧,有人搭建约80平方米左右的彩钢阳光房。经对该建筑调查发现,当事人未能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擅自违法建设。东湖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停止施工,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后续调查工作。经过与当事人的约谈,依据《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二十七条第一款,责令其七天之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下一步,东湖街道将强化巡查力度,在日常巡查中着重关注东湖人居环境,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及时复查,确保违法行为发现一起、解决一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婷婷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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