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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公安局结合“夏季行动”,将机制建设、常态管控、宣传教育作为抓手,加大危爆物品监管力度。

南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健全各种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监控危爆物品流向为重点,积极与县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格备案登记手续。近期共开展联合执法5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处。对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逐一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通过信息研判、安全检查等渠道,坚决打击非法生产、买卖等危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期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1起。

组织警力到辖区危爆物品企业检查购买、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日常管理台帐,对全县危爆物品使用管理实现了100%列管,危爆物品流向100%登记,共检查企业4家次,整改安全隐患1处,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严查各企业人防、物防、技防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重点防护部位监控系统100%安装,危爆物品存放、保管设施100%达标。同时,与各企业负责人逐一签订责任状,明确企业法人安全管理责任。

结合“万警千车下基层”活动,在社区(村居)、公共场所及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广泛张贴安全告知书、悬挂横幅和标语,并通过县电视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近期共累计走访群众2000余户,主动上交涉危爆物品2件。(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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