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规自局发布3则最新征收土地预公告,为配合川沙新镇 E04A-02 地块配套小学新建工程、川沙新镇 D07A-18 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建设,国家拟征收川沙新镇和平村、柴场村、大洪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浦预征地告〔2023〕第24号

和平村第三村民小组


(资料图片)

征地范围位:川沙新镇,东至营洪路,南至 D07A-08 地块(绿地),西至 D07A-07 地块(医院),北至秋硕路。

用途:供应设施用地(配电站)

早前规划显示:D07A-18 地块用地面积约 2581 平方米,将新建一座变电站。

▼地块大致区位图,仅供参考

沪浦预征地告〔2023〕第25、26号

柴场村第一、第二村民小组

大洪村第三村民小组

征地范围:川沙新镇,东至营洪路,南至 E04A-01 地块(初中)、E04A-03 地块(公共绿地),西至 E04A-01 地块(初中),北至润川路。

用途:小学用地

早前规划显示E04A-02 地块用地面积约 23445 平方米,将新建一所小学,办学规模按 30 班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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