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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韶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韶关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政府调控要求,自今年1月18日起,韶关市实施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三个月均上涨,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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