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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电,空港股份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时任总经理王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宣顺华、时任财务负责人赵云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刘彦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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