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22日,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3年9月1日起,预购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或商品房预售款专用POS机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开发商在申请办理预售款支取时,提交的收款凭证须明确载明对应的商品房项目名称及工程名称。以此来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