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一:本人在8月16 日12点 44分使用微信支付被限制。

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执法机关: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3)湘1224财保 108 号;

联系电话:0745-3323051、0745-3323065、0745-3323052、0745-3323079。且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 无法院联系电话。本人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全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费支付限制,转移至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法院管辖。

二:本人拨打预留的几个电话,均是打不通的状态

三:本人通过0745-114查询到0745-3323051、0745-3323065、0745-3323052、0745-3323079 该号码登记为非法院号码

据接线的工作人员近期有很多这种咨询电话,在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也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冻结微信支付功能,这是不作为乱作为的违规行为。

以上投诉请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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