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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丛丽

8月17日,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聚焦群众乘坐出租汽车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重拳治标,长效治本,定期向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通报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通报显示,自2023年3月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品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以来,涉及巡游出租汽车的投诉举报中,绕路多收费、运营中不遵守服务标准和职业道德的问题较为突出。执法人员接举报线索后,经取证查实共立案处罚288起。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所属车辆违规占比最高的5家为:赣津汽车出租公司、天津市宝天商贸有限公司、汇宝出租汽车公司、天津市经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太阳科工贸有限公司。

此外,还对专项整治期间投诉较少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了公布,分别为天津市天航汽车运输公司、天津市滨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市明亮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市鑫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市鹏达客运出租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要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所属驾驶员的教育及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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